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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休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程序: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岗位为海阳派出所男性警务辅助人员3名,溪口派出所女性警务辅助人员1名。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身体、心理健康,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要求的身心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419办公室
联系人:汪警官 联系电话:7532632
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工会、慰问等享受正式民警待遇。
本《公告》由休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532632(休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电话:7532629(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