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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会议精神,为推进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及县妇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经研究,在本县卫健系统为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县医院3人,县妇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5人(详情见附件一)。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
县人民医院选调对象为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县妇幼保健院选调对象为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须经单位批准同意方可报考。非经单位推荐不得报考。
(三)乡镇卫生院报考人员须为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一览表“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工作(进修)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条件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
(三)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四)在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
(五)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六)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
(七)被其他县直单位借调的或卫健系统单位之间擅自借调的;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正式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http://xxgk.susong.gov.cn/web/unit.aspx?unit=313198900)发布;此后有关选调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 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采取自愿申请并经单位推荐。为了保持各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稳定,对报名人数进行限额,每个单位推荐人数见附件二。非推荐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2天,逾期不再受理。
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委三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县医院:汪迪元,电话:13866007505
县妇计中心:叶凯,电话:18955653339
有关要求
报名者可登陆宿松县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打印的《报名表》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相关工作(进修)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
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计划。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和监督。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试卷分数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等单位全程参与和监督。
2.笔试内容:相应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取得相应专业学历高者优先;B、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者优先;C、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层次高者优先。D、年龄大者优先。
(四)考察
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和监督。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五)选调人员公示和调动
根据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经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选调人员调动及入编手续。选调人员如在调入单位无相应空岗则高职低聘。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选调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纪律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7819536 县卫生健康委人教股
0556-7849317 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556-7821909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附件一: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推荐人数一览表
附件三: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