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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安徽省儿童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违纪行为,五官端正,热爱儿科医疗事业;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和慢性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2.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大专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属历届毕业生的,要求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大专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通过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通过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4.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有二代残疾证且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可优先录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安徽省儿童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所有高等教育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六级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居民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及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非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和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工作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科室及职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先将以上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发送至ahsletyyrsk7075@126.com邮箱,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持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审查,原件核验后退还,医院留存复印件。请按照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报名资料;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5日-6日;
3.资格审查地址:安徽省儿童医院感染大楼7楼组织人事科704室(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
(二)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及综合成绩
招聘岗位如报考人员不足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本次招聘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部分紧缺岗位除外)。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公告于笔试开始前在医院网站公布。
1.理论、技能考试
各招聘岗位如报考人员超过1:3,则需要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占比为4:6。
2.面试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合并后,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通知报考人员入围面试。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的合并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所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的时间及相关事宜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补录
体检参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参考总成绩、工作经历、专业等综合考虑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四)拟聘人员公示
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1.博士研究生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数额根据申请课题的价值和实际需要,经专家认定后支付,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安家费10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4)协助解决配偶安置问题;
(5)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科研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可作为学科重点培养对象;
(6)一经录用,待遇从优,面议住房等问题。
2.其他人员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及我院相关规定发放待遇,购买社保。
(七)咨询电话
0551-623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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