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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拟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统一组织和具体实施。
二、报考及加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眼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
4、笔试成绩加分项:部队退伍人员给予加10分,曾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另给予加5分;警察院校类毕业生给予加5分;
5、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考;
6、其他不得报考情形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招录要求;
具体要求参照报考职位表。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每天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0楼1006办公室(鳌峰东路180号)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考生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明、荣立个人三等功以及笔试成绩加分项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本人1寸免冠照片。资格审查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以及公安相关法律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11:0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排序,如仍相同的,按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委托拥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察工作由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公示一周。
九、签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统一派遣至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工作,试用期1个月。对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通知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后工作表现出色,本人申请续聘的,可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十、工资福利
辅警工资:48000元/年加每月绩效考核奖金、年终奖金。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63-3373067(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563-337303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