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要求
以下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多报无效。
(一)甲岗位:勤务辅警3名(女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 年龄在27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1992年7月31日间出生);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马鞍山市户籍(2018年马鞍山市退役士兵(士官)未落户口的不受限制);
4.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系统软件;
5.身体健康。
(二)乙岗位:110接警员1名(女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间出生);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马鞍山市户籍(2018年马鞍山市退役士兵(士官)未落户口的不受限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打字录入快速,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
5.身体健康。
(三)丙岗位:驾驶员岗位2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间出生),男性;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马鞍山市户籍(2018年马鞍山市退役士兵(士官)未落户口的不受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驾驶证C1照以上,且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能够熟练驾驶车辆(A1照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
(四)丁岗位:文职辅警1名(男女不限),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间出生);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马鞍山市户籍(2018年马鞍山市退役士兵(士官)未落户口的不受限制);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写作能力,会使用单反照相机,能够熟练掌握PPT制作课件;
5.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薪酬待遇及工作模式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后由第三方机构派遣至各级公安机关,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需要,可续签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市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应发工资约2940-3040元/月,不含年终考核奖)。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甲、乙岗位工作模式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等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