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信息交流:77955145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望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望江县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0名,其中安排7名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6月4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及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020年望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474317240@qq.com。
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报考学校+岗位代码+姓名”,如“望江二中+2001+张三”。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注意:按照下列所列材料顺序,报名时扫描原件一份报送至指定邮箱。)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还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以及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的书面承诺;
(3)学历、学位两项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学生证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2020年望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此表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后扫描),报名时须在《望江县公开招聘2020年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承诺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7)自荐材料;
(8)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其个人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证明材料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承诺。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面试前须现场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供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方式
面试按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分别计分,满分为100分。
试讲(满分60分):课题现场公布,使用教材为望江县高中现使用教科书版本,由考点提供。备课时间为4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
答辩环节(满分40分):由评委现场提问,答辩内容主要为高中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等。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试讲42分,答辩28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45分且答辩成绩达到3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面试成绩公布
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全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总成绩及排序。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按试讲成绩、学历依序优先,如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最后要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在试用期内取得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 0556-7178083
县人社局 0556-5799077
监督电话: 县监察委 0556-717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