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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六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内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7名警务辅助人员,定向招聘复退军人、男性、30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度六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条件与要求”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
3、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uan.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 2日09:00至12月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初审由六安市公安局负责。
考生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uan.gov.cn)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度六安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内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及时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2月7 日17:00前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招聘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部门审批,可以放宽至1:2比例开考。
五、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六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 14 日上午09:00-11:00
考生12月11日至12 月13 日从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uan.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六安人社”手机APP查询成绩。
六、资格复审
六安市公安局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六安市公安局和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复审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
3、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是党员,有协警工作经验者或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中文、计算机能力的,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八、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按优先聘用条件先后顺序排序。
合成成绩在市公安局或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六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六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由六安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并由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用。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按六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六编办[2013]35号)文件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并报六安市编办、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人社局备案。
十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资标准为:六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和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号)核定薪酬待遇。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132058;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564-3334019、333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