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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含山县公安局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职岗位:1名;勤务岗位:19名。
详见附件1《含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二)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所需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 年龄在18-35周岁;
(四)未受过开除、辞退、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办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
交管大队勤务岗位:交管大队三楼,联系人:胡贤平,联系电话:0555-4310665
其他岗位:含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胡瑞,联系电话:0555—4399129
报名者携带材料:《含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役证书、可优先录用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五、招录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政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聘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在各环节中,因联系不上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确定笔试人选。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文职岗位增考一项文字编辑。笔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交管大队勤务岗位不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1000米,达标即可进入面试。(文职岗位不参加体能测试,交管大队勤务岗位直接参加体能测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等。
(五)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达标),按照排名高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交管大队勤务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高低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委托指定医疗机构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体检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审。如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含山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七、有关事项说明
本公告由含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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