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临床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
3、上岗后两年之内能持续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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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年龄 |
学历、资格证 (学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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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教部 |
30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研究生学历或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护理部 |
25 |
护理、护理学 |
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持有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
口腔科 |
1 |
口腔医学 |
30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技师岗位 |
康复科 |
2 |
康复治疗技术 |
30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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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 |
1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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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 |
2 |
药学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持有药师资格证或药师考试合格成绩单 |
三、招聘方法
1、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2、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2019年8月13日至 8月31日
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彩照2张。
五、有关事项
1、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大中专毕业生标准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56—619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