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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来安县城区公办学校及新安镇中心学校教师缺岗问题,经来安县委、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县外学校和县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37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12名教师到新安镇中心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城区中专学校教师12名、城区高中教师2名、城区小学教师23名,新安镇中心学校教师12名,详见《2019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县外教师: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在公办学校任教满3年;县内教师:编制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其中半塔中学、大英中学、水口中学的高中教师任教满3年及以上);县域外正式调入我县公办学校的,须任教满5年及以上,其中在我县任教满3年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师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高中和中职学校教师岗位:县外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且在高中学校任教;县内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2018年普调工资时认定高中教师身份且编制在高中学校。
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
(二)报考人员有“三区”支教和援疆、援藏、援川经历人员不受学校任教年限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教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新安初中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5611563。
(二)报名办法
1、在来安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9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县外教师须另外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学历证书、转岗证书(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5)加分证书(原件、复印件);
(6)县外教师须另外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上一学年度备课笔记;
(7) 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8)《 2019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A4规格、加盖所在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印章。
3、每人只能报考1所学校中1个选调学科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选调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4、资格审查。县教体局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笔试报名费90元。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9年8月20日
8月20日上午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教学设计》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各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教学设计》考试卷面将提供某一课题具体内容。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四)试卷分值:《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六、加分
(一)获“安徽省学科带头人”、“安徽省教坛新星”的加2分;
(二)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滁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滁州市教坛新星”的加1分;
(三)获“滁州市骨干教师”的加0.5分。
(四)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完成安徽省、滁州市下达的援疆、援藏、援川或“三区”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四川、西藏等边远地区支教的加3分,到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的加1分。
有多个加分项目的,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七、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教学设计成绩×40%+加分。所有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教学设计成绩、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级别、任教时间长短顺序依次确定,以上四种情况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办法)。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由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组织体检对象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报考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调动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参加选调的县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参加选调的县内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所有选调人员调动时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调入后至少服务三年,方可申请调动、参加选调考试等。
十、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来安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体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全程指导,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政策咨询电话:5611563(县教体局),监督电话:56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