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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19〕15号)等规定,现将省纪委监委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2019年6月18日—19日。
地 点: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607、西609房间)。
入围人选见安徽先锋网/ 2019安徽公务员考录专栏。
二、资格复审须知及要求
1.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与职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两证须一致。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笔试准考证。
(4)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现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或入党志愿书)。
(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公务员(参公)已离职人员报考的(含辞职、取消录用等),须出具原公务员录用文件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用或辞职的文件(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须满5年)。
2. 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考生参照以上所列内容,提前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并有序整理。
3. 原则上考生应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
4.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51—62607169、6260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