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风监督专员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关注民生,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有公共管理、法律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4、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5、具备履行监督专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二、行风监督专员的聘期及待遇
  行风监督专员的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行风监督专员工作无报酬。
  三、行风监督专员的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一)工作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县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采取公开监督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和医疗服务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服务、卫生、环境、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医院提升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并及时向县卫健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3、对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反映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办法,协助推动解决。
  4、宣传党的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医院及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风貌。
  5、行风监督专员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行风和改善服务监督工作,给县卫健委提供监督报告,日常监督可视情开展。
  (二)监督范围:蒙城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监督县属公立医院。
  四、行风监督专员的数量
  招聘行风监督专员共8名。
  五、应聘程序
  有意向承担蒙城县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监督工作的人员请填写附件表格,于2019年6月17日前联系县卫健委医政股具办人:薛同军,附件请发到电子邮箱xtj172@163.com,联系电话:0558-7815150。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蒙城县卫健委行风监督专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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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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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两代表一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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