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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2020年2月17日发布的《铜陵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医疗人才招聘公告》中报名情况和医院现岗位实际需求,现将本科生招聘有关工作做相应调整,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年龄 |
备注 |
妇产科、乳腺科、内科、儿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硕士研究生优先 |
11 |
28周岁以下 (本科) 35周岁以下 (硕士)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
麻醉科 |
麻醉学 |
1 |
|||
神经内科(康复科) |
康复医学 |
1 |
|||
心电图 |
医学影像 |
1 |
|||
病理科 |
医学检验技术或病理检验技术 |
本科(学士) |
1 |
24周岁以下 |
|
临床护理 |
护理学 |
3 |
24周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岗位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3.满足招聘计划中的学历、专业、年龄、资质等具体要求。
4.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4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本科学历要求学制为四年制或五年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做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tlsfybjy@163.com,邮件主题:报考岗位专业+姓名。原已报名者须重新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的资质证件、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报名确认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6日17时
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资格。
(二)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未达开考比例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开考。并于2020年5月29日17点前在铜陵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本科生的考试方式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调整为网络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时间:5月30日-5月31日
面试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安排,保证网络信号畅通。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及成绩。
(四)健康检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健康检查人员名单,签订就业意向书。健康检查(体检和心理测试)待疫情稳定后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进入健康检查环节人员放弃或者不合格,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由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六)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在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日常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0562-2101186(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0562-2101188(党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