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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计划
副总经理(1名)
二、 招聘对象
安徽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三、 招聘条件
本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有从事经济工作经历且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事业人员报考的,须在事业管理岗位任副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国有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担任企业(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在市级平台公司有高管经历的优先考虑。
招聘对象除滿足岗位要求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0年3月30日在琅琊区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滁州市欧阳修大道99号琅琊新区大楼6楼622室,联系人:杨旸,联系电话:3047211。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①《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可从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及年限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签名确认的服从招聘工作安排的承诺书(见附件2,可从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1、比选
按照招聘比选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要素比选,依据比选得分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比选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没有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面试方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理论水平,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以比选得分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照学历高底排序;再相同的增加面试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资格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各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是否真实)、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应聘人员,广泛听取意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据实填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待遇
采取企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具体薪酬待遇参考招考单位现行薪酬方案规定执行。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50-3034948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