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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六安市裕安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的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帮扶站使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裕安区户籍或在裕安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5、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3日至1月1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裕安区总工会办公室(裕安区政府二楼东210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裕安区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在裕安区居住相关证明资料(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应聘岗位的须形成竞争,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应于2月14日(正常办公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裕安区总工会办公室(裕安区政府二楼东2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时间、地点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4、为确保新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体检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也同分,则以笔试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裕安区总工会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所致招聘人员缺额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裕安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八)工资待遇及管理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认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由区总工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月基本工资按统招特定岗位人员执行,区总工会为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
2、招录人员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一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区总工会、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咨询电话:0564-3301682;
监督电话:0564-3301669。
六安市裕安区总工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