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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委托埇桥区劳务代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护幼岗位(照顾幼儿生活起居等)。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要求,设置如下招聘条件: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民政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保育员资格证书(月嫂证书优先);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别不限,保育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0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宿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宿州市纺织西路鹏程小区北门向东100米)。
3.报名须知
(1)参加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携带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
(3)应聘人员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留存备查;
(4)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面试、体检及公示
1.面试、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针对所应聘岗位做2分钟的自我介绍(概括岗位优势)70分,回答面试官的问题30分。
根据面试结果,安排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完成以上程序后,人员名单在埇桥区政府网站(http://www.szyq.gov.cn/)公示。
(三)签定劳动合同
由埇桥区劳务代理中心以政府购买方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首次应聘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或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随时解聘。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埇政办秘〔2017〕118号)精神执行。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7-408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