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信息交流:984651434
为扎实推进我区国有林场改革,根据区委区政府《亳州市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区委编委《亳州市谯城区国有林场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谯城区国有林场人员竞聘上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谯城区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工作岗位,共竞聘上岗7名工作人员。
三、竞聘范围和条件
竞聘对象为原三官苗圃未退休正式在职职工(截至竞聘上岗报名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且符合以下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林业工作;
-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竞聘程序
竞聘上岗按照制定方案、发布竞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竞聘上岗的有关信息通过中国谯城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3日—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双沟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2.报名办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谯城区国有林场人员竞聘上岗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3.资格初审。由双沟镇按照规定的竞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林业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时政、林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林场实际工作业务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上午10:00 —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社保卡、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竞聘岗位数量,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竞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竞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成绩,最终成绩将在中国谯城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竞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双沟镇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竞聘公告规定要求和竞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聘用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或者不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将予以解聘。
五、竞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竞聘工作人员凡与竞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竞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竞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竞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