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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区环境,根据工作需要,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委托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协管员12名,岗位代码191001。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城管事业,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自愿从事城市协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保守工作秘密,纪律观念较强。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0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大过以上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处罚、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种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协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2日12:00,逾期不再报名。
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10月12日下午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19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2.地点: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中建智立方一期A-12#楼。
3.所需材料:
(1)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证件复印件为A4规格;
(2)本人近期1寸、2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各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实际通过审核人员以现场收到报名材料后统计的名单为准。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1比例,即可开考;若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2人,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根据现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将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布。
5、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并进入体检环节。
初选人员名单将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自备现金)。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示。如有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内容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聘用
1.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示3天,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到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管理局相应岗位工作(要能适应夜班工作),试用期两个月。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管理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通过,一律不予聘用。
2.聘用后薪酬待遇:人均6万/年,含社保费用。日常加班、节假日值班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发放。
3.服务期限:两年。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3.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5.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6.咨询电话
0551-66660965(水湖镇人民政府)
0551-65123628(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0551-65127522(报名平台技术咨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