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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繁昌县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已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繁昌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要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请与繁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553—7872913)。非繁昌县户籍的请与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联系。
(二)补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中,因多种原因(辞职等)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9年拟补录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20名, 后期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本次入围面试人员中直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补录工作开始前截止。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补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按要求填写《2019年繁昌县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427室。考生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行放弃。
4.资格审查。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上午8:30——11:00,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2.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因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
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六、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补录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繁人社〔2018〕107号)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补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示和聘用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fanchang.gov.cn/)、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hrss.fanchang.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53-7878017
监督电话:0553-7878131
本公告由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