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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体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增强校干队伍活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经研究,决定在固镇县教体系统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选拔职位
城关中心学校校长1名、仲兴中学校长1名。
三、报名范围
参加城关中心学校校长职位选拔的须是现任中心学校校长;参加仲兴中学校长职位选拔的须是现任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下同)。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城关中心学校校长的竞聘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参加仲兴中学校长的竞聘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应当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应当具有二年以上校长岗位任职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男在50周岁及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拔公告;向全县中小学校下发选拔公告。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27日
报名地点:固镇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报名者须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复印件(A4纸)和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填写《固镇县2019年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表》。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职位取消。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面试评委从县外聘请,现场命题。
(五)组织考核
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核。总成绩为面试和考核合成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职人选。
(六)研究确定
考核结束后,由县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并在固镇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在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或有问题但不影响任用的,办理编制、行政、工资等相关手续,原岗位职级不变。
任职人员属提拔的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称职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任职,由县教体局另行安排工作。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2.选拔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面大,在组织实施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人员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保证选拔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3.本公告由固镇县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6018719(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 0552-6012323(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