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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弥补消防力量不足,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组织招收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专职消防员行列!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体能素质测试、体检、政审和入职培训考核等程序组织招收和录用。
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一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二是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5kg,不高于80kg。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优先录取: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录取:
1、退役军人;
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3、具有驾驶B证且有2年以上驾龄者;
4、从事文书岗位且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
5、具有篮球、足球等球类特长人员。
二、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值班接警等工作,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
岗位需求:战斗员4名、文员1名、驾驶员1名。
三、工作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地点为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
2、报名地点: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楼二楼中队办公室(黄山区工业园区浦园大道)。
3、联系人: 李队长 电话:15755921200
2报名资料提交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3、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4、具有驾驶B证、文书岗位等相关职业资格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材料(A4纸复印,每样单独一张);
5、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6、红底一寸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应当一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主要内容为3000米、俯卧撑、单双杠等。
体能测试结束后,依测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6薪酬待遇
(一)社会保险:每月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
(三)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装、住宿和伙食由大队按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四)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休息至少8天。
五、使用管理
集中培训一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正式在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据《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规定》,对专职消防队员实施准军事化的日常管理。
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依据《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规定》解聘。
六、消防直通车
凡是在队表现优异者,每年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招聘消防员时优先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