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信息交流:984651434
因工作需要,经屯溪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编外聘用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在 40周岁以下为“1979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四)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屯溪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屯溪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txq.gov.cn/ServiceDomain/showList/961029/961027/page_1.html)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 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屯溪区教育局2号会议室(屯溪区政府10楼,阳湖兴昱路7号)。
3.报名要求
(1)提供《屯溪区2019年秋季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提前填写,贴好照片。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另需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笔试
笔试考察综合知识,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
8月26日上午:8:30 — 10:00
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屯溪区教育局1029室(屯溪区政府10楼,阳湖兴昱路7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范围
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为准。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次日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5.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txq.gov.cn/ServiceDomain/showList/961029/961027/page_1.html)统一发布。考生因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
面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4.面试课题范围
详见附件4
5.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以笔试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合成,报考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次日登陆屯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txq.gov.cn/ServiceDomain/showList/961029/961027/page_1.html)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考试人员中以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并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察体检工作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历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若新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区内同类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由此产生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方式参照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方式进行。
4.工资待遇按《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225(区教育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