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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完善人才梯队,提升诊疗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本科及专科人员:要求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和专科(不含3+2)学历,且满3年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1)副主任医师(三级医院)及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
(2)主治医师35周岁以下,满5年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7周岁;
(3)医师且取得住院医师住培证的33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临床专业要求本硕专业一致,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
3、博士研究生: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安庆市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下午6:00
(二)报名地点:老院区行政楼七楼多功能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自行打印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现场提交),另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甲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工作证明。
(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聘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1、19001、19002、19003、19004、19005(岗位代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2、19006、19007、19008、19009(岗位代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按考试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二)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进行考核。
五、待遇及其它事项: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博士研究生和急需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面议。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庆市立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5223905。
附件1: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uploadfile/attached/file/20190815/20190815172724_10441.doc
附件2: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uploadfile/attached/file/20190815/20190815172739_311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