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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濉溪县师资力量,引进优秀人才,服务濉溪教育,依据《濉溪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2.坚持综合考察,择优引进。
3.坚持学科学段对等原则,鼓励高学段到低学段任教。
二、引进条件
1.县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及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身心健康,能胜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违反师德师风受到查处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
6.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6月24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
3.所需材料:《濉溪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申请表》1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原件留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2寸照片3张。
4.报名的同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诚信承诺书。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组织面试。
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采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面试内容:濉溪县现行教材对应的学段学科内容。
3.面试时限: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原则上同一岗位只设一个面试小组,但对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面试成绩不等同于最终成绩,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本小组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平均成绩、本面试小组平均成绩和最终成绩一并在濉溪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选调人员的素质,对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若不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5.无需面试人员:
一是符合引进条件的特级教师;
二是符合引进条件、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且愿意到我县边远乡镇学校(杨柳、孙疃、南坪、任集、双堆、陈集、五沟、白沙、岳集中心学校和孙疃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南校区)从教的;
三是符合引进条件、原籍是濉溪县且愿意到我县边远乡镇学校(杨柳、孙疃、南坪、任集、双堆、陈集、五沟、白沙、岳集中心学校和孙疃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南校区)从教的。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最终成绩达60分以上的为合格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经濉溪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考察人员公告。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引进资格。
(五)公示。
濉溪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选岗。
1.择优选岗,在同一小组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2.选岗时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选岗。
3.特级教师自由选岗。其余免试人员按需求统一安排。
(七)报批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经濉溪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原则上职称岗位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公开引进工作将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下组织开展;
(二)凡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公开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引进学校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公开引进后续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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