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与名额
招聘范围:具有庐江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招聘名额:共计11名,具体招聘单位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驾驶工作,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
2、持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汽车专职驾驶经历,反应灵敏,驾驶技术过硬,没出现过安全事故,爱护车辆;
3、具有高中(职高)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6、在庐城城区有居住住所的;
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系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近三年内(从2013年1月1日起计算)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没有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在一个年度内记满12分;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驾驶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庐城城区居住证明(个人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租房的提供房东房产证和租房合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退伍士官报考的还要提供退伍证和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扣分情况、有无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情况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至5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05室(文昌路66号)。
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面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的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科目一》一科,不足9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驾驶员的综合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公告。
(三)体检
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退伍士官优先;若仍相同,取驾龄长的;若再相同,取学历高的(下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由用人单位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报县人社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事管局公车平台人员实行自主择岗,报考其它岗位人员按规定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若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和派遣。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相关单位。被派遣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聘用后一年内若该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相关程序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在聘期间,工资待遇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办理社会保险。
四、工作监督
招聘报名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16236(县监察局)
附:1、庐江县2016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表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县事管局 | 公车平台驾驶员 | 1 | 专业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及以上驾龄 |
县事管局 | 公车平台驾驶员 | 6 | 专业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1、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及以上驾龄; 2、政协办、民政局、旅游局、担保公司各1名,国土局2名; 3、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岗 |
县招商局 | 客车驾驶员 | 1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A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0年及以上驾龄 | ||
庐江顺安机关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 驾驶员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C1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及以上驾龄 | ||
县城管局 |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 | 1 | 50周岁及以下 | 具有B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及以上驾龄 | ||
合计 | 11 |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