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学校所在地滁州市是南京都市圈和合肥经济圈中心城市,也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核心区城市之一,区位优越、交通便捷,素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是安徽东向发展的“桥头堡”,经济总量居全省第三。
滁州学院是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安徽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学校。学校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均与国家5A级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比邻,占地面积1647.8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亿元。设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371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301人。
滁州学院拥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1个。地理学获批安徽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B类),入选安徽省高等学校Ⅲ类高峰学科,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2个学科获批安徽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物联网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等17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省级特色(品牌)专业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2个,拥有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2023年起,17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纳入本科一批招生。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和有识之士加盟我校,携手共进,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2。
四、引进待遇
五、引进方式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全职引进主要通过公开招聘、工作调动等,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纳入编制聘用,包括领军人才和青年博士。柔性引进的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自主研究聘用。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以专、兼职相结合方式引进,具体一事一议。
六、选聘程序
1.报名。高层次人才应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选聘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3.考核考察。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以试讲、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完成,具体考察初步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功底等情况。
4.录用公示。经考核考察、二级学院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考察和审核的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5.体检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七、相关说明
1.人才标准中所列业绩成果,以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到入职当年12月31日前近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为准,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2.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校首个服务期均为8年。服务期目标任务和考核及其他事宜按照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等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最终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hzu.edu.cn
人事处联系方式:彭老师,(0550)3510868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学校邮编:239000
博士应聘咨询QQ群:792860428
附件1:滁州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8月更新).xlsx
附件2:滁州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具体条件(8月更新).pdf
附件3:《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节选).pdf
滁州学院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