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1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须为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庐江籍或配偶具有庐江籍;
2.配偶在我县工作。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选调学段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满3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且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含试用期考核);
7.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年度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一年内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的;
4.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选调不实行递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填写《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时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口簿(家庭户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配偶是庐江籍报考的,还需提供配偶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以配偶方在我县工作报考的,还需提供配偶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属我县企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等材料。
6.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3)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 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教体局人事科(庐江县移湖街道官塘路2号2203室)。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审查。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1.5:1,未达到的,将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县外教师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任一选调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则所有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进行笔试的,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为准。《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费用在领取时现场缴纳(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3.成绩合成: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考察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参加工作时间长的。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核实编制情况、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现实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确定为择校人选。入围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高的、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参加工作时间长的顺序进行自主择校。
择校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镇中心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人员在庐江县农村学校服务期为5年。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29642(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
附件:1.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岗位表.docx
2.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模板).docx
3.介绍信.docx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