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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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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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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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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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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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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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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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技术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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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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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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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人员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五年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招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政府办履行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二楼207室)
联系电话:0566—7022345(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孙章如(13856656999) 郑 平(18956663036)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验印)介绍信。(前述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1份。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就业推荐书。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政府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另行通知。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县政府办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卷面成绩各100分,招聘面试、笔试成绩按5:5合成。
1.面试:
(1)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参考人数达到3:1时,根据面试成绩得分高低,按本招聘方案计划1︰3的比例入围参加笔试;若参考人数未达到3:1,为保证考试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
(2)面试内容: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创新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及相近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人,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合成分相等的,以面试高分者优先。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县政府办会同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以及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符合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成分相等的,以面试高分者优先。)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举报经调查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8月底前持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符合递补条件的依次递补。
六、其它
本公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