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质量负责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原则上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从事化学分析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可放宽至专科学历,质量负责人要求必须有工程专业类的工程师职称。
4、专业限制
力学检测员:金属材料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物理检测、精密仪器、冶金等相关专业;
化学分析员:化学分析、材料分析等相关专业。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简历一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8日-4月20日。
3、报名地点:宁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40398504039842
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录取、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分析化学、力学检测等专业知识。笔试考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1、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分析化学、力学检测等专业知识。笔试考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名额,分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录取。录取分数线分职位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考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入考察对象。
4、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类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5、公示。拟聘人选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新聘职员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到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
新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新聘员工的工资和待遇按照宁国市质监局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
2、录取。录取分数线分职位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考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入考察对象。
4、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类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5、公示。拟聘人选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新聘职员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到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
新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新聘员工的工资和待遇按照宁国市质监局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