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共36人。具体详见《2011年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5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招考岗位等信息,于6月1日在青阳县政府网、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0日-6月14日(8:00-11:30,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青阳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学历证书(2011年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7月底前须提交毕业证书审验)、有效身份证等及以上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属在编正式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自行下载填报《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进入面试须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告知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它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按5:5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4:6合成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9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题型均为客观题,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主要考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文化、自然、科技、省情、写作等。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是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6月21日,笔试地点等情况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凭①身份证、②收费单,于6月17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合格线,合成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全体参加笔试人员均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依据规定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考官由7人组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各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数达不到2:1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较高者为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递补一次。
五、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不主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由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6-5030572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5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