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和《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现就五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五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1月16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中医院十楼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属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五河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阅原件并留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于1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五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可现场复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共计90元。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缴费收据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到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核,办理笔试减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A类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上述两科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计150分。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方案另定。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违反招聘相关规定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
监督电话: 0552-2325990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anhuigwy.org/html/gdzk/bb/202011/70_35865.html
文章来源;http://www.anhuigwy.org/html/gdzk/bb/202011/70_35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