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现予以公告:
一、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1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2020年7月前能拿到学历学位证明的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基层工作,有志于到农村施展才华,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好;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基层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
(10)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健康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或红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如实填写《散兵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报名资料复印件不再返还。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健康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或红底彩色照片电子档,连同下载填写的《散兵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至指定邮箱。
岗位开考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现场报名地点:散兵镇组织办公室(散兵镇政府主楼三楼)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9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方可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网上报名邮箱:sbzzzb1262@163.com
四、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基本政务知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公文写作等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合成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巢湖市散兵镇人民政府网站、散兵先锋网和微信公众号“今日散兵”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参照村一般固补干部标准发放基本报酬,并购买养老、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合同。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镇纪委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公告由巢湖市散兵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1-88381262
监督举报电话:0551-88381073
附件:散兵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docx(附件下载)
巢湖市散兵镇人民政府
来源:http://www.chaohu.gov.cn/tszf/gsgg/11015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