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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屯溪区教育局机关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屯办﹝2020)22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屯溪区教育局实际所需,经屯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咨询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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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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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教育局 |
屯溪区教育局 办公室 |
1人 |
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日以后出生)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科:现代文员 本科: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研究生:档案学 |
2596226 |
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
屯溪区教育局教研室 |
1人 |
专科:小学教育 本科:小学教育 研究生:教育学(一级学科) |
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操作电脑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三)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1/10100/page_1.html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屯溪区政府10楼1029室),联系电话:0559-2596226。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3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以及《2020年屯溪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常识、时政、业务工作等相关知识合并试卷,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4日到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后3日内登陆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屯溪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59607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559-2596230(区委教育纪工委)
附件:2020年屯溪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下载)
屯溪区教育局
来源: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1792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