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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芜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1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岗位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该项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相关人员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早日就业。
见习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二、参加见习人员要求
2020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两年内(2019-2020届)未就业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每位青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1.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的适龄青年,整个见习期间应为“失业”状态,不做学历及户籍要求。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湖北籍在皖就学毕业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毕业生(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岗位及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6日下午4时,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人员向见习岗位所在单位联系报名(工作日联系报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16-24周岁失业青年须申请就业创业证号并做“失业”登记(未申领人员可登陆http://61.190.31.165:7006/在线申办,或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申办,仅需证号无需领取纸质证件)。
3.安徽省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五、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人员与见习基地联系人联系并递交材料;
2.见习基地确定见习人选,并报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见习基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由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正式开始上岗见习;
六、其他
相关事宜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991205 3991223
附:
附件1:2020年芜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附件2: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附件下载)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来源:http://rsj.wuhu.gov.cn/xwzx/tzgg/8244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