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考交流群:1107985243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于1953年11月3日,2004年经市政府批准增名“蚌埠市中心医院”。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是国家“三甲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125张,目前我院正在进行老院区改造项目,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建成后床位可达到1500张。
为适应我院发展的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其中博士人才走绿色通道,不参加此次统一考试,请直接与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20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bengbu.gov.cn/)、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ahbbsy.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期相关通知将在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ahbbsy.com/)公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本科人员起点学历为高中,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为四年制或五年制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
(二)公开招聘中年龄要求的“28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7月16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本科人员年龄28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取得规培证或中级资格证的执业医师类人员年龄放宽2岁;部分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2020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无不良工作记录;
(五)其它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2020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30-7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明
①历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②历届本科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应届生:所有应届生均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应届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医师资格证书 (岗位计划有要求的提供)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岗位计划有要求的提供)
(5)发表SCI论文全文和检索报告(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安徽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6)“双一流”大学及“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认定证明(“双一流”大学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加分的需提供)
4.加分条件
(1)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SCI论文的,笔试成绩:IF≥2分每篇加6分,IF<2分每篇加4分 ,最多2篇;
(2)“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毕业生,其中:
①本科或研究生的任一学习经历为“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笔试成绩加4分;
②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笔试成绩加6分。
以上“双一流”大学及“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认定需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所有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均上传电子版至报名系统内。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于7月20日16:00之前随时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0日18:00前改报。
6.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1日12:00前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开考比例及改报退费: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成熟人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将全部进入面试;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14:30-16:3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报名费。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7月21日16:30前完成资格审查。
8.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30日上午10:00-8月1日上午9:00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8月1日上午9: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两科,分值各占50%,具体笔试内容有所区别,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科目详见《2020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后,分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设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成熟人才”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成熟人才”的考生将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当天下午。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医院官网。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成熟人才”的考生面试将在笔试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情况将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综合得分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得分相同,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各项分数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生须按体检公告要求的时间体检,有特殊情况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检项目。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聘用
此次聘用形式为单位聘用,待遇按照我院同类人员待遇执行,实行同工同酬。拟聘用人员如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未办理好相关的辞职手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我院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宜
1、经医院同意、本人自愿,紧缺岗位相关专业可以进行调剂。
2、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文件或考试合格证明者、提供虚假证书等材料者医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经体检考察合格录用;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相关证明、完成相关体检、办理入职手续者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医院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2054019(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2-2046358(监察室)
报名系统电话:0552-2043088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