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公安工作需要,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信息、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公开进行选聘,统一考试考核,严把选聘标准。
二、选聘人数
共选聘警务辅助人员145名,具体情况如下: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外县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在本县居住相关证明资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2、年龄:18周岁(2002年 6月 30日)以上、30周岁(1990年 6月30 日)以下;
3、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4、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学历(B岗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⒉现役军人;
⒊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⒋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⒌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⒎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⒏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⒐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⒑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⒒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由霍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待遇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等,办理社会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 7 月 10日至7 月 12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详细地址:蓼城广场县直中心幼儿园对面)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有驾驶证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同时提供,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县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费)45元,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与选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霍邱政府网和霍邱新闻网上另行公告。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安工作常识、法律常识、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
2、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霍邱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届时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及霍邱公安网)。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省二级及以上)的加2分,不累计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体能测试
A、C、D岗分别按岗位数1:1.5比例入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入笔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B岗按岗位数1:3比例入围参加体能测试,再按实际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岗位1:2比例入围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进行。如总分相同,以笔试客观题得分排序。
(三)面试
因为岗位需求,110指挥中心岗位设置面试环节,按体能测试合格后岗位数1:2入围进行面试,分值由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80%、20%的比例计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A、B、C、D岗分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由霍邱县公安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执行。
(五)政审
对拟选聘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霍邱县公安局组织。政审、体检不合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 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霍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七)培训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霍邱县公安局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八)选岗
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霍邱县公安局组织分配岗位,其中D岗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由霍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九)聘用
培训及试用考核合格者,由霍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霍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霍邱县公安局0564-6066343;0564-6066308
霍邱县公安局
2020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