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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方式,优化人员结构,解决教体人才匮乏问题,依据《怀远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实施办法(试行)》(怀人才[2020]1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怀远县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A类: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B类: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教师。
二、引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45周岁以下(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可放宽到50周岁);
(三)小学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中职)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中师及以上学历;
(四)引进人员须具备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的;
4.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5.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原则
(一)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人员在农村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可安排在城区(含荆山镇、榴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外的乡镇或局属学校工作。
(三)引进人员在城区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可安排到我县城区(含荆山镇、榴城镇、经济开发区)学校工作。
(四)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个人意愿,可安排到我县城区(含荆山镇、榴城镇、经济开发区)学校工作。
(五)引进人员选择单位,需编制许可、资格具备、岗位空缺。调入学校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进行高职低聘。不接受高职低聘人员,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29日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4日 (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榴城路229号);
3.报名须提交材料:《2020年怀远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申请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聘文)、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2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
(三)政审及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办、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外调的方式对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情况、档案、编制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1.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手续。
2.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到者,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服务期为5年。
五、相关待遇
(一)住房保障
1.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引进人员统一安排公租房,首聘服务期内个人免交房租费。
2.首聘期内在我县境内购买首套住房的, A、B类人员,分别给予购房价20%、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一次性补贴
签订聘用合同的A类、B类人员分别给予30万、1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职称聘任
在原单位已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在岗位限额内聘用。
(四)家属安置
签订聘用合同的引进人员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配偶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随调。适龄未成年子女入学,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六、管理规定
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务不满5年解除聘用合同的,退还购房补贴和一次性补贴,同时终止其他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监督。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八、其他
(一)引进人才工作不收取个人任何费用,信息均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hy.gov.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8011632 0552—802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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