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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安庆市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17:37:56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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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0年安庆市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安庆市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2020年4月26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

迎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yingjiang.gov.cn/)等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020年安庆市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5月1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应规范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格式JPG,须能反映本人特征。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安庆市迎江区卫健委邮箱312042476@qq.com(压缩文件须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或扫描件要清晰完整)。

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二代);

(3)本人毕业(学位)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本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7)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要求: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5月23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初审通过人员笔试前须现场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供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将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40%加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60%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 考察工作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迎江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接受迎江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6-5866480、5866325(安庆市迎江区卫健委)

0556-5510388(安庆市迎江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6-5866375(安庆市迎江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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