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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东至县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投放简历。电子邮箱:dy7011301@163.com(人民医院院区)
2549385757@qq.com(中医院院区)
(二)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咨询电话:0566-7011301(人民医院院区)
0566-7011459(中医院院区)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人民医院院区、中医院院区办公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由院区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一)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在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东至县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