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经县编办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为1名,所需专业为中文、文秘、经管、计算机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农业农村事业;有一定的相关中文、文秘、经管、计算机专业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信息自动化业务。
3.年龄35周岁(1985年4月15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中国公民。
4.身体健康,具备常年野外作业、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理或被单位辞退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大楼416室(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4311287。联系人:王贤兵 (联系方式:13856578701)谢晋(联系方式:18119685295)
3.报名方式:现场按要求报名并加入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微信群。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证书(如果有)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及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3张;
⑤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 3:1。如果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少于或等于3:1,直接进行面试,由评委面试决定录用人选。
(四)考试(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农业经济管理、法律、人文、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考试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合成: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
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六)考察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底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壹年(实行壹年壹签),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2.若已骋用人员因故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到岗,县农业农村局将按考试人员合成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招骋。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一)月基本工资为1700元。
(二)岗位绩效工资600元,含岗责、绩效等。
(三)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等。
以上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