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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芜湖县委办公室、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办〔2019〕39号)精神,加强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现将县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责
1、遴选人数:本次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单位。受聘律师事务所选派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2、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培训、法制宣传、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内部管理、涉法信访等方面提供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
1、两年(2020、202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1万元/年。涉及我局复议、诉讼案件或其它专项法律服务需要代理的,依法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按有关规定计价并给予一定优惠。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许可证;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行业处分;
4、熟悉本县县情、社情、民情,熟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了解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并曾担任过行政机关法律顾问;
5、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从事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等;
2、拟选派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历、执业特长、荣誉等材料;
3、其他材料。
参聘律师事务所须对上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送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单位名称,封面和密封袋的封口均需加盖公章。资料不予退还。
五、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2020年4月7日,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县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县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2、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社会律师可以自愿填写芜湖县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12:00止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到县市场监管局。
3、审核考察。县市场监管对报名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县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县市场监管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4、社会公示。法律顾问的初选人员经县市场监管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后,在“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确认为法律顾问。
5、聘任签约。 2020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孙义明
联系电话:0553-8811151
现场递交、邮寄地址:芜湖县行政四号楼7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