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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工作人员:1名,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土木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身体健康,品德优秀,责任心强;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4号开发区交警大队5楼市政科3,乘201路公交车到港湾路西站下车)。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应聘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应考人数不足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若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该分数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