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2、本县常住人口;
3、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招聘计划
1、遵纪守法、热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2、本县常住人口;
3、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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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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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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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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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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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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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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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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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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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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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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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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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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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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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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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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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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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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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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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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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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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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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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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女性,28-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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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籍山镇人民政府对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缴纳报名考试费45元。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南陵人才网查询。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仪表气质及潜能等方面情况。
面试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交面试费80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类别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进入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统一进行。
考核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人才网向社会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它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其它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相关部门配合。
查询招聘信息可登陆:南陵人才网
考务电话:0553-6910305、0553-6910307;
举报电话:0553-6823081
南 陵 县 城 乡 规 划 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