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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宿州市殡仪馆委托宿州市埇桥区劳务代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岗位设置有火化工、业务办理、礼仪主持、行政办公等岗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要求,设置如下招聘条件: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民政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民政院校或民政专业毕业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4、性别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未毕业的在校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9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宿州市纺织西路鹏程小区北门向东100米)。
3、报名须知
(1)参加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携带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
(3)应聘人员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留存备查;
(4)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笔试、体检及公示
1.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殡葬相关法规条例。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最低分数为60分。
根据笔试结果,按1:1比例等额安排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完成以上程序后,人员名单在埇桥区政府网站(http://www.szyq.gov.cn/)公示。
(三)签定劳动合同
由宿州市埇桥区劳务代理中心以政府购买方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应聘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殡仪馆工作,接受宿州市殡仪馆的管理,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或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宿州市殡仪馆有权退回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2600元。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大病救助、工伤共五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加入工会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宿州市殡仪馆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7-373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