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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加扶贫工作力量,推进扶贫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拔扶贫专干,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拔扶贫专干工作要严格遵循七项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群众公认原则;五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六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七是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二、选拔方式
在全县范围内选拔。
三、选拔职数和待遇条件
全镇共选拔3名扶贫专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享受工资待遇2500元/月(其中: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500元),表现优秀的扶贫专干以后优先作为村两委副职干部人选。
四、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excel、word办公软件。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热爱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从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中共正式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扶贫专干选拔人选:
(一)属下列触犯刑律条规的:近三年内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管制以上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有犯罪嫌疑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三)其他不适宜选拔任用的人员。
五、主要程序
扶贫专干选拔工作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评议、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10日;地点:镇扶贫办(电话05526666079)。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12月11日)
由镇纪委、计生办、派出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12月12日)
由镇扶贫办、党政办、组织部、纪委组成面试小组,对各村推荐的对象进行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考察评议(12月13日)
由镇扶贫办、组织部对拟录用对象进行考察。
(五)讨论研究(12月16日)
镇党政联席会议综合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群众评议情况,对扶贫专干拟录用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录用(12月16日-22日)
对扶贫专干拟录用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