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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公证处为马鞍山市含山县司法局直属二级单位,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业务范围为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事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应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2.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
3.工作能力强,务实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2.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3.本人及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人员不得报考;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5.被吊销公证、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司法局人秘股(县烟草公司东社保大楼四楼)
3.报名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聘用合同、待遇及其他事项
1.通过含山县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确定聘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期间基础工资3000元/月,同时根据岗位设置发放绩效奖金。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旻晨,联系电话:0555-431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