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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系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独资),主要从事我县境内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及公共租赁住房资产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一《2019年度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二《2019年度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10月16日起在怀宁县政府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宁县财政局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8∶30至10月25日17∶30 ,逾期不再补报;
地点: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6楼611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2019年怀宁县安居实业 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4)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缴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9:00-11:00。
3、笔试地点及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和内容:报考综合管理类岗位(代码201901)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报考财务会计类岗位(代码201902)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会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财会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
以上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4、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合成决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职称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政府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宁县财政局网公示五天。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除2名财会类人员安排到高河镇或石牌镇外,其余人员分配到乡镇采砂场区驻点上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待遇参照怀宁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新聘用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4、新聘用人员每年度参与公司的综合考评,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怀宁县财政局网站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6-4669766;17755695066。
监督电话:0556-4611779(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