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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灭火救援员10名,男性,年龄为18-30岁(消防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主要从事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其中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地方驾驶证B照或以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退役消防指战员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两个月,正式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每月工资约6000元/月,(含工资、五险、伙食补助)。
(二)同消防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
(三)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等同消防员,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四)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检。
(五)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9月20日,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舒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一并带齐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学历证书(或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体检报告到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复员、退伍军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和语言能力、责任心、协作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后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1000m跑、仰卧起坐、俯卧撑、5×10米折返跑四项基础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后通知。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得分 |
1000米跑 |
仰卧起坐 (1分钟次数) |
俯卧撑 (1分钟次数) |
5×10米折返跑 |
100 |
3′45″ |
45 |
45 |
20″ |
90 |
4′00″ |
40 |
40 |
21″ |
80 |
4′15″ |
35 |
35 |
23″ |
70 |
4′30″ |
30 |
30 |
25″ |
60 |
4′45″ |
25 |
25 |
27″ |
备注 |
1、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解释权归舒城县消防大队。 |
(四)体检
通过初审、面试、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消防大队将组织统一身体复检。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机构收取。对复检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并重新招聘,补录新的应聘人员。
五、试用
(一)拟聘用人员(通过初审及测试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量化考评(考评标准参照“舒城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及训练量化考核规定”),对考评不达标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重新招聘、补录新应聘人员。
六、聘用
(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3年,由用人单位确定,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考核、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 对于信息造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试用期、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电话: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0564-86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