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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渠道,提高招商引资成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驻苏州招商小组职位(兼顾无锡、常州、上海等地,以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等产业为重点):3名,其中组长1名,组员2名。
驻南京江北新区招商小组职位(兼顾南京周边、浙江等地,以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产业为重点):3名,其中组长1名,组员2名。
二、条件、资格及岗位要求
1、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其中组长职位为县在职科级干部, 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组员职位为科级以下干部,年龄在 4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熟悉和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具有招商引资工作实践或相关经济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任用等程序进行,县投资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县经济开发区、台创园、江北乌江新区及石杨镇,组织推荐应不少于1人。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8月7日
报名地点:县投资促进中心招商服务室(海峰大厦806室)
联系电话:0555-5308111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
3、面谈。由县投资促进中心对报名者“招商综合素质”进行面谈,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4、考察任用。根据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县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县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最终人选名单。
四、待遇及工作考核
(一)待遇
招商小组成员脱岗专职招商,工作期限2年。驻外招商期间,小组成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职称、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不变;生活补助参照《转发<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马组〔2016〕5号)文件执行,每月驻外不少于20天。
(二)工作考核
县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招商小组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享受相应的园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