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热爱国土工作,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国土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报考太平湖国土中心所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地理信息或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证件照2张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地址:玉屏中路劳动就业大厦二楼大厅,联系电话:8536142)。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10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区国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届时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拟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则由区国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补充办法。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2013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在区国土局八楼会议室。报考太平湖国土所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报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知识、地理信息和计算机知识等。
(二)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时要求,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10月26日下午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在区国土局六楼会议室。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基本知识,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若笔试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由区国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合格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的,与黄山区国土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制,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合格录用的,第一年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今后视工作表现逐年调整。
七、其它事项
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应服从国土局分配,且在国土局连续工作时间应至少三年,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国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三年十月九日